FTA为FREE TRADE AREA(以下简称FTA),意为“自由贸易区”。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解释,“自由贸易区”所涵盖的范围是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所有成员的全部关税领土,并非其中的某一部分。迄今为止,我国已与东盟、巴基斯坦、智利、新西兰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,从而建立起了涵盖我方和对方全部关税领土(注:我方关税领土不含中国港、澳、台地区)的“自由贸易区”。
FTZ为FREE TRADE ZONE(以下简称FTZ),意为“自由贸易园区”,按照世界海关组织1973年订立的《京都公约》对“自由贸易园区”的解释,目前我国尚无与“自由贸易园区(FTZ)”完全对应的区域。 |